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34.750, -0.46, -1.31%) 公告编号:2017-03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
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情况概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门业公司”)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起算日为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对外担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4日
(三)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联通大道155号
(四)法定代表人:付齐江
(五)注册资本:54693.88万
(六)经营范围:门、窗、墙板、阳光房制造、销售。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门业公司51%股权,华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门业公司49%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担保期限:三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索菲亚已全面进入“大家居”战略,进入定制门窗品类是践行“大家居”战略,拓展产品品类的重要举措。华鹤集团作为定制门窗行业的代表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20多年的门窗生产销售经验,同时与本公司现有产业优势结合,将在资源整合及产业协同方面产生协同效果。根据此前签订的《投资合同》,在门业公司成立之初,公司与华鹤集团需要向门业公司提供担保,以协助门业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解决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推进门窗项目的生产运营。此次公司为门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2、门业公司将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行(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门业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选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不超过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
3、持有门业公司49%的股东华鹤集团亦同意按照所持门业公司股权比例为门业公司提供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一致。门业公司的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没有互为担保情况;截止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获批额度为5.274亿元(含本次获批的对外担保额度1.5亿元),实际发生额为11,164.6023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87%。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以及现金流的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华鹤集团有限公司亦按照其持有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门业公司提供担保公平、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