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陈仕礼 记者 万凌云)天热事情多。女司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突然一只飞虫飞进车内,女司机眼睛一眨,就撞上了前方的一辆7系高档宝马轿车。7月29日中午12时许,一只飞虫惹祸,在镇江天桥路矿机路口红绿灯处,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追尾撞上了前方的黑色宝马7系高档轿车,两车受损较重,所幸驾驶人都没有受伤。
事故发生后,辖区镇江润州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经了解,民警得知了事发经过,原来是一只飞虫“肇事”惹的祸。
处警民警介绍,事发前,大众轿车驾驶人姚女士驾驶车辆,沿镇江天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镇江矿机路口时,由于高温,副驾驶位置车窗就开着。不想一只飞虫突然飞进车内后,飞进了她的眼睛。处于本能,姚女士当即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睛。而等睁开眼时,自己的爱车已在完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撞上了前面正在等红灯的宝马车。
所幸,由于被撞车辆质量较好,只是造成车辆损坏,两车辆的乘坐人员均没有受伤。民警调查处理后,认定姚女士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两车的维修费用。
民警说,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姚女士心有余悸的说:“现在想想都后怕,以后开车一定要小心!”
民警就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遇到类似姚女士的突发情况时,一定要先减慢车速,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