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签订合同,通过豪利门业定做衣柜、木饰品等,结果拖到了今年,只收到了屋子里一堆材料。1月7日,市民孙女士很无奈,她通知该公司不用再履行合同了,并打算根据合同的约定索赔。据了解,她定制的货物总额48万余元,已经支付24万余元,“花了钱买气受,本来还想春节前入住呢,现在一点谱都没有!”
交了24万受了半年气
7日下午,记者来到青大三路颐山源墅小区,孙女士带着记者来到她的房子里,一名工人正在施工,屋内摆放着大量的建材。“说起来都觉得夸张,从去年5月份就准备装修了,这都过去8个月了,还是这个样子!”她拿出了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名为“深圳豪利集团青岛营销中心原木产品定制合同”,签订时间为去年5月13日,记者看到上面注明工程总价暂定为481937元,约定“现场复尺完成后90个工作日内”豪利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仓库并通知孙女士验货,产品安装周期预计为15天。第二份是补充合同,签订于去年11月23日,上面提到,孙女士分两次支付了24万余元货款,从即日起7天内所有产品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我们房子是复式的,实际上地上一层是带装修的,因为想要把复合材料换成实木的,这才花了高价选了这家公司。”孙女士说,“之前约定的工程都没法进行,本来按照计划春节前就入住的,现在白白受了半年多气,装修还没有大的进展。”
孙女士说,当初在一名熟人的介绍下,与市北区豪利门业经营部签订泰国柚木木制品制作、安装全包合同。她告诉记者,从5月份开始就催促该经营部的吕经理,每次都能得到“快了”的答复,她还先后4次去工厂查看木料和制作工艺,每次去都能发现问题。
据孙女士介绍,经过这几个月的煎熬,11月初,吕经理通知称木制品全部做好了,“让我给他汇款,我就根据他指定的账户再次汇过去10万元。”她说,在汇款后,吕经理经常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这才坚持与他签订了第二份合同。但到了约定的去年11月30日,吕经理又说货发错地方了。
公司承诺按六折收费
7日下午,孙女士与吕经理约定见面,她告诉对方,由于之前的经历,他们不再相信其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决定终止合同,并将向该公司索赔。
对于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吕经理告诉记者,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过问题,青岛这边流动资金不够,加上孙女士第二次付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所以发货时间较晚。最后吕经理表示,最后一批货已经到了,希望双方还是商量解决问题,孙女士可以先拆包验货,正常安装,然后赔偿问题可以再谈。
“根本不是钱的事,实际是他挪动了这笔货款,导致工厂没能收到钱延迟发货。”孙女士说。
8日,记者联系上了豪利门业深圳方面来青处理此事的负责人白先生,他告诉记者,根据公司规定要在发货前付清尾款,因为孙女士没有付清,所以延迟发货,不是代理商吕经理的问题,也不存在挪用货款的情况。“我们现在可以给客户以出厂价打6折的方式连负一层的产品一起做好,直到满意为止。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我们也可以按照这个程序来。”